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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个人劳务电子发票流程
校外人员提供劳务开具发票可通过手机端电子税务局“内蒙古税务”APP访问“电子发票互联网代开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下载“内蒙古税务”APP,选择“自然人业务”, 首次登录需完成“自然人注册”后登录,并在首页进入“实名采集”完成实名认证方能使用;
第二步:进入“首页”,选择“代开申请”;
第三步:选择“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进入“电子发票互联网代开系统”;
第四步:点击“电子发票代开申请”;
第五步:按照提示要求填写发票信息申请开票。其中:
业务发生地:如实填写。我校所属区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付款方名称(必填):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121500004600222007;
详细地址(选填):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大学城;
电话号码(选填):0471-4909987;
开户行及账号(选填):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亿峰岛支行 155600267217;
货物劳务或应税服务信息:根据提供的具体应税项目选择选项;
填写金额等必填信息完成开票(注意:网上代开发票仅提供不含税金额大于500元或小于100000元的,如开具的发票不含税金额小于等于500元或大于100000元的,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计划财务处(含国资)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