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规定,根据《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文件精神和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二、教学安排
请教务处、各开课部门及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安排的调整工作。
三、值班要求
(一)严格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如遇紧急突发情况,值班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对迟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值班干部要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加大对学校各单位(部门)值班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值班工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以及学生管理、安全保卫、后勤管理、信息中心、图书馆等相关单位(部门)做好“五一”假期值班工作,并及时在智慧办公平台公布值班安排。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加强校园管控,把好校门关,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校园。
(二) 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体师生不得去中高风险地区,并需每日按时上报个人健康信息。
(三)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学生尽量减少出校,确需外出的学生,履行请假相关手续。
(四)教职工非必要尽量减少出行,确需离开呼市去往外地的,必须在智慧办公平台或“电子云校园”APP履行请假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