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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学院关于获得奖助学金学生志愿活动考核制度
日期:2018-06-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响应中央号召,加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加强志愿活动的自身建设,完善综合测评的加减分规则,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对奖助学金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获奖助学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整体素质,对学生获得奖助学金期间的志愿活动表现,特制定电子商务学院奖助学金学生志愿活动考核制度,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志愿者服务考核总分为10分,达到要求不扣分,达不到要求按照相关规则减分,综合测评加减分数为考核分数x20%。具体规定如下:

1.积极参加志愿活动,每学期至少参加两次志愿活动,累计时间达到4小时,未达标者扣2分;

2.活动中言语、举止得体,团结同学,树立良好形象。在工作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志愿者形象者,扣1分;

3.工作消极、马虎了事、态度不恭者扣1分;

4.成员参加活动时须在志愿汇“内电信青春电商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报名和签到,活动及另行通知的会议迟到、早退(10分钟内)一次扣1分,无故旷到扣2分(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

5.学生会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其它部门组织活动主席团及相关负责人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本协会组织的大型活动副部以上级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迟到、早退(10分钟内)一次扣1分,无故旷到扣2分(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负责人说明,否则按无故旷到处理。

望同学们秉承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服务守则,牢记行为规范,弘扬志愿者精神,发扬务实,求实的工作作风,奉献为主,奖惩为辅,为构建和谐校园,创建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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