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系、科、室:
根据《关于印发<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规定>的通知》(内电信院党发〔2019〕2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党党总支研究,在原财经管理系《财经管理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修订)》基础上制定了本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电子商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施细则

电子商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子商务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正常进行,保证和发挥院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我院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学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学院党政领导。根据会议的内容,必要时可以邀请党政办主任、教办主任、系主任、学生科长、团总支书记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召开: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按照学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确定每次会议的主持人。会议必须在全体人员到会的情况下,方能召开。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主持人负责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四)会议记录:会议由学院党政办主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第三条 议题确定
(一)会议议题由书记主任确定。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主任提出,经协商后确定。(突发事件除外)
(二)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材料,原则上要提前1—2天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成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议事的范围为:
1.研究制定贯彻学校党政会议、文件精神的实施措施;
2.研究制定本学院长远规划;研究制定本学院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学期和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解决本学院年度预算、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4.研究讨论教研室设置、人事调整、管理与考核、干部选用等方面的主要问题;
5.研究讨论进修、职称评定、考核与奖惩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6.研究讨论招生计划、就业指导、学生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7.研究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学院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8.研究对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理及其它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四条议事程序
(一)一事一议,提议人会上做出必要说明后,其他成员必须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二)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会议决定,并得到到会半数人员通过,方为有效。
(三)意见基本一致时,可以口头表决,分歧较大时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当场宣布结果。
(四)对分歧较大的重大问题,经过协商,可以采取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论证、充分协商后再开会讨论决定;或召开扩大范围的专题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组织和领导报告,请求裁决等方式解决。
第五条会议纪律要求
(一)本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二)凡经过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时,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三)对通过的决议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在群众中随意发表消极观点。
(四)会议通过的决议,必要时由主持人向学院报告,或向全学院师生传达。
(五)会议有关保密的问题,以及涉及到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违者将向学院纪委报告,请求追究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学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建立和保持民主、集中、坦诚、务实、简短、高效的健康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