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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日期:2020-11-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党支部,各系、科、办,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根据《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内电信院党发[2017]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一下:

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小组

组长:刘友仁

副组长:周红皓、兰博、王莉、陈杰

成员:李帅、范枻、蒙瑞珍、乔祯、苏雅、文慧琳、寿震坤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和学院党总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

2、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体现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定期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收集舆情,对发生和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学院意识形恋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按照规定权限,在学院内部合适范围及时通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4、加强对学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学生课堂、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团组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展览活动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5、高度关注网上舆情。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6、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实务,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学院党总支对全院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服领导责任。

2、抓好落实。学院党总支和各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意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我院意识形态安全。

3、加强督导检查。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小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各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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