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开课部门:
为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强化教学过程监控,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开课部门自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抽查及各系部互查的检查方式。
二、时间安排
1.各开课部门自查:12月16日—20日。
2.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抽查及各系部互查:12月23日—27日。
三、检查内容
1.常规教学检查
开课部门本学期常规教学检查工作记录及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实训教学
本学期实训教学安排、实训课程教师指导书的编写、学生实训报告的批改及成绩提交情况等。
3.专业综合实训
2025届毕业生专业综合实训组织情况,指导教师组织实训教学(指导)、学生项目汇报和答辩等实施情况;专业综合实训指导书、学生专业综合实训项目选题、实训报告、成绩记录表等相关材料。
4.期末考试
开课部门期末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考务安排、考试巡考、试卷审批、主监考责任落实及教师试卷批阅、成绩提交等情况。
5.听课、评课
开课部门领导班子、督导小组及教师听课情况,被听课教师数、听课人次。
6.教学文件及原始教学文档
开课部门本学期为规范教学工作所出台的文件;任课教师教案、教师手册、教室日志等教学文档的检查情况。
7.教学反馈落实
根据校领导听评课建议及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学检查、听评课反馈信息的落实整改情况。
8.亮点工作
开课部门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
9.其他
本次抽查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将结合各开课部门教学质量监控月报,抽查具体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鉴于开课部门提交月报内容少,缺少数据支撑,各开课部门根据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查后提交自查报告和部门听课汇总表(见附件1)。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并由部门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后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行政楼206李志辉处,电子版发至智慧办公邮箱。
2.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督导员与各系部教务科负责人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各系部互查;其他开课部门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督导员抽查,具体安排见附件2。
3.各开课部门要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周密组织安排,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及时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