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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22 15:33:21   单位:软件与大数据学院   作者:赵祯  点击: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

内电信院人力发[2019] 9号

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9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9〕31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上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因此请各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初选,择优推荐。

三、推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四、有关事项

请各部门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16点前,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交至人力资源处(行政楼422室)。

联系人:鲁娅妮,电话:4909825。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通知;

附件2: 推选工作的通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附件3: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4.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人力资源处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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