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久居在家的小伙伴们,自治区教育厅今天发布通知,自5月7日起和5月13日起,经评估达到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标准的高校毕业年级和其他年级将分别开学复课。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这两个时间节点,只是上级机关明确的返校复课时间范围的起点,我校具体的返校时间和返校方案,需经过学校综合研判和精心准备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评估批准后,由学校另行通知大家。
因此,在接到班主任的具体通知前,请同学们自觉居家学习,切勿提前返呼返校!!!我校具体的返校时间确定后,你的班主任和小编会第一时间告知你哦。另外,这段时间,大家尽量不要外出了,如确有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家庭居住地前往外地(注:与家庭居住地不在一个旗县区)的同学,请务必告知班主任!!!
期待我们早一天在校园中相聚呦~
自治区返校复课相关新闻报道附上:
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4月21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知,就全区初三高三年级开学复课后,其他学段开学复课时间做如下安排:
一、4月23日起,初高中一、二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经盟市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达不到标准的学校不得开学。
二、5月7日起,小学高年级(四、五、六年级)经盟市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达不到标准的学校不得开学。小学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由各盟市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三、5月7日起,经评估达到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标准的高校毕业年级(含高职和本、硕、博)及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输入风险较大地区生源的高校,先行错峰开学复课。5月13日起,经评估达到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标准的高等院校,可以安排其他年级开学复课。其中,自治区直属高校由教育厅组织评估,盟市所属高校由盟市政府组织评估。
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当地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服务。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检查评估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具备条件的分期分批有序开学,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学。
各级各类学校尚在境外的师生一律不返校。湖北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口岸城镇及其他输入风险较大的地区,由盟市政府科学研判,确定开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