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57号]函
关于报送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
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系: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关于将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学生纳入学费资助对象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0号)、《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地方高校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1号)、《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18〕32号精神,现就2018年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及程序
1.申请学生携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首次申报或以前未提供的)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1)填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
2.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和《申请表》进行审核,申请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17日前。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身份证明。
2.符合此项政策的学生为高中毕业后参军入伍,退役后参加高考考入本校的学生。
3.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期限提交申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慧 ,电话:0471-4909814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