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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茜雯  时间:2018-04-25 08:53:30  浏览:

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843号)文件要求,开展2018年度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857—2018516日,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每天开放时间为7:00--24:00。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师范类毕业生,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学院材料初审时间为:201857—2018516日。

3.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名,并由系部签署意见后,于2018年516日前报学院人事处进行初审。

4.体检时间。初审合格人员可到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完将体检小票交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领取体检结果。

二、政策要求

专业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材料要求(复印件使用A4纸)

高职高专院校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份

(二)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后打印);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由人事处统一组织)(一份);

(七)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八)师范类专业: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九)学院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及复印件。

   (十)近两年的教学业务档案原件和复印件(含一年试用期)。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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