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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师节” 系列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郑而进  时间:2019-06-11 17:17:38  浏览:

2019年9月10日是我国第三十五个教师节,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按照《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节”系列评优表彰工作管理办法》(内电信院发[2019]3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校级评优表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优表彰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奖    责任部门:创新办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8号)文件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教师节主要奖励自治区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骨干专业建设”项目、“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自治区级已认定项目。

(二)标志性成果奖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处 科技处 教务处

奖励2018年度获得人才奖、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四大类标志性成果。

(三)教学质量奖    责任部门教务处

 通过实地听课、查阅学生评教结果、检查教学文件及教学成果材料等方式进行逐项评审,确定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奖教师名单。

(四)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处

对2018-2019年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充分展现新时期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风采的教职工进行评选表彰,由各部门、二级学院逐级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所在单位人数的10%。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节评优表彰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加强宣传引导,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教师参与面。

(二)责任明确,程序规范

各奖项责任部门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认真组织,制定评优表彰具体工作方案,做到导向正确、目标明确,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三) 按时报送评优结果

本次教师节系列评优表彰结果由人力资源处汇总统计,请各责任部门将评奖结果于9月2日之前报人力资源处。


 

                                   人力资源处

                                 20196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