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
内电体教发[2021]
1号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管理规定》如下:
一、相关要求
1.体质测试总评成绩50分以下的学生,在本年度内可补测一次,如不合格可根据相关通知在毕业当年进行最后一次补测。体质测试50分以上方能达标。患病或残疾学生,需向体育教学部提出体质测试免测申请。对在测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学校考试作弊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为保证参加体质测试学生人身安全,学生需仔细阅读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本人签字确认后方能进行测试。
3.体质测试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否则不予测试。
4.体质测试要求学生严禁携带饮料、食品进入测试场地,严禁乱扔纸屑、垃圾。在体质测试过程中必须听从测试老师的管理,测试过程中,注意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和嬉闹、损坏仪器按相关规定赔偿。
二、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流程
1.患有严重的外伤、骨折、肺结核、心脏病、过度肥胖引起的并发症和其它类型的严重病变无法参与体质测试者,可以凭借相关医疗证明,申请免测。符合免测的学生下载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1),参照免测流程所示,根据要求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批准办理。
2.办理时间:开学后3周内。
3.办理地点:体育教研室(文体中心一楼102室)。
4.免测办理流程如下:
三、办理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流程
1.关于缓测的学生,须自行下载缓测申请表(附件2)。经校级或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后、办理缓测手续,如身体好转可由体育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试。
2.缓测办理流程:下载附件2 填写缓测试申请表 开学后3周内交体育教研室备案(地点:文体中心一楼102室),办理缓测完成。
四、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体育教学部。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
2021年9月12日
附件1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二级 学院 | | 班级 | | 民族 | |
出生 日期 | | 联系 方式 | |
原因 | 本人因 特此申请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测试。 家长或本人签字: |
医院 证明 | 医院要求为市级或三级甲等医院, 病例证明单原件或复印件请粘贴在此表背面。 |
体育 教师 签字 | 签字: |
学校体育部门意见 | 体育教学部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1.符合办理免测的学生,下载本表后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字、材料齐全后,交体育教研室(文体中心102室)。
办理时间:开学后三周内。
2.因免测申请表会录入学生档案,故申请免测时请慎重考虑!
附件2
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二级 学院 | | 班级 | | 民族 | |
出生 日期 | | 联系 方式 | |
原因 | 本人因 特此申请暂缓执行体质健康测试。 家长或本人签字: |
医院 证明 | 医院要求为校级或三级甲等医院, 病例证明单原件或复印件请粘贴在此表背面。 |
体育 教师 签字 | 签字: |
学校体育部门意见 | 体育教学部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符合办理缓测的学生,下载本表后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字、材料齐全后,交体育教研室备案(文体馆102室)。办理时间:开学后三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