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思政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思政资讯 >> 正文



关于征集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院校的通知
日期: 2023-11-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征集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院校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有关职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助力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培养国家自主创新技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设计指导下,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依托在自主创新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在产业生态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及在数字化人才发展领域的深入实践,决定开展“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并征集建设院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题

面向高等职业院校征集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单位。培养国家自主创新技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赋能区域产业数字化升级发展。




二、建设任务




(一)以教育部《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指南》重点任务和监测指标为参照。

(二)以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设计,建设具备职业教育新基建“五金”(金专、金课、金师、金地、金教材)培育能力的教育中心;建设具备服务企业技术应用创新、服务区域产业升级等研发能力的科技中心;建设具备技术技能人才质量提升等培训认证能力的人才中心。




(三)五年内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践中心100个。至2023年12月底,优先支持意愿强、定位高、基础好的10个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打造标杆示范引领。




三、申报要求

(一)建设标准




围绕基础建设、运行管理、服务成效方面开展中心建设。(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1.相关专业连续招生满三年,具备良好的专业办学能力和办学条件,且为该校重点建设专业;




2.具备高水平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专业教师持有华为相关认证证书可优先考虑;

3.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当地产教融合相关政策支持的可优先考虑;

4.具备基本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

5.可在政策、资金、场地、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

6.自愿接受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指导。




四、工作流程

(一)申报

1.鼓励职业院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2.申报单位需知晓《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标准》(附件1)。

3.申报院校应如实填写《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

4.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iangyutongzjhw@huawei.com。




(二)评审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牵头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依据中心建设标准、遴选条件组织评审。

(三)公示

评审结果拟于2023年12月底前,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官网进行公示。

(四)验收授牌

建设期满,通过验收的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授牌。




五、联系方式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姜老师  15950086126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巴老师  15543005455

联系邮箱:jiangyutongzjhw@huawei.com




附件:

附件1: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标准

附件2: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申请书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1999-2021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