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在走向现代化之前,各国的制度形成大体上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自发秩序”。在欧洲,现代化开启了民族国家形成的浪潮,或者说现代化(准确地说是“现代性”)和民族国家是一对比肩行进的孪生兄弟。在现代化开始以后,似乎只有英国和英国的旁支国家——美国等国家依然沿着自发秩序的方向成长,社会力量继续推动着国家成长,而其他主要国家则改变了前现代化时期的国家—社会路线图——虽然历史连续性依旧。因此,虽然现代化把人类驱往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国家富强,但是通向国家富强的道路却出现更多的岔口。
(一)英国-美国:商人阶层主导的现代化模式
英美商业阶层推动的现代化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公司制,或者说公司组织是实现商业阶层利益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当然公司背后有坚船利炮。
新大陆的发现启动了贸易的全球化,贸易的全球化进一步刺激了欧洲国家追逐财富的欲望,而追逐财富就需要进行海外扩张并加强其军事实力和国内政制的建设。在这个意义上,欧洲的海外扩张与民族国家的发展是同步进行的。或者说,海外扩张是推动欧洲民族国家形成与成长的一个重要力量,对于英国来说则是一种最重要的力量。成长于海外扩张的民族国家,商人阶层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与国内的政制相联系,即使对于那些成长于海外扩张的欧洲国家而言,商人阶层在不同民族国家成长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但实现商业阶层利益的组织形式都是公司制。
在第一阶段海外扩张的几个国家中,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海外扩张计划是由政府主导的,在国家的干预下形成了与国内政治相配套的一整套体制,比如在葡萄牙有政府组建的具有封建性质的垄断性商行、航海船队、领地和管辖权制度、印度事务署,在西班牙有贸易署。而第一阶段的后来者英国、荷兰和法国则以特许公司的形式进行海外扩张,其中英国和荷兰的特许公司由商人主导,而法国的特许公司更多地体现着政府意志和利益,比如1600年英国的第一个特许公司即东印度公司是在商人的要求下组建的,1644年荷兰的东印度公司的所有人员中3/4是商人,而法国东印度公司的成员中商人只有1/4。不仅如此,法国的其他特许公司都是由政治强人黎塞留和柯尔贝尔直接创建的,因而受制于国家。但是,与伊利比亚国家的专事海外贸易的商行比较,总体而言,特许公司都保持了自身的真正自治。这些国家在集权的同时,把部分权力授予特许公司,并把部分国家的对殖民地的宗主权转让给特许公司。就这样,国家和个人在政府授予的特许权的保障之下,形成密切的合作关系而形成一体,其中的纽带是双方都追逐的经济目标。如前,在英国,商人的利益和国家利益高度一致,商人的利益总是能得到国家法律保护。
在工业革命前的100年里,英国贸易总量以几何级数增长,比如1763年离开英国港口的货船吨位数是100年前的5倍,英国拥有全欧货船吨位数的1/3左右,这种革命性变化是重商主义思想的政策化的产物。英国的贸易政策是以1660年、1662年和1663年的法并以1673年和1696年的法作为补充所建立的《航海法》为基础的。它们都是专门限制外国船只参与英国贸易的法令,主要目的是在英国和殖民地之间沟通贸易,把购买殖民地的有价值的产品的权力留给英国的买主,同时把殖民地的市场留给英国制造商。航海法成为英国贸易以几何级数增长的一个因素。就这样,“托马斯·孟及其同事的建议被完全付诸实施了”。
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没有哪个国家像当时的英国和荷兰一样,贸易为国内所有的有产阶级所青睐。新兴的资产阶级自不待说,他们本身就是因开拓贸易和追逐财富而产生的,关键是在封建等级中所形成的地主阶级,尤其是贵族阶级的商业化程度和由此导致的企业家精神受到世人赞誉。工业革命进一步使英国整个民族都资产阶级化了。和重商主义时期一样,在17世纪和18世纪,那些反映商业阶级利益的思想很自然地成为国家的政策,社会和国家关系再次表现出当时欧洲大陆国家所不具有的和谐性。例如,在英国工业革命刚开始不久,亚当·斯密出版了著名的《国富论》,从洛克和休谟的自然权利假设出发,斯密提出了通过“看不见的手”而实现均衡的自由竞争理论。此书不但轰动了经济学界,连议员们在国内辩论中也以能从中引经据典为荣。此书为初步奠定霸权地位的英国实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提供了理论基础。1786年英法通商条约的签署,在两个主要强国之间建立起了自由贸易,后因拿破仑战争而中断。在拿破仑失败之后,1825年英国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商业法规重组,新的关税税则废除了1100多项关税条例,到1846年废除具有贸易保护主义性质的《谷物法》后,英国完全走向了自由贸易时代。
如果说英国商人阶级的利益顺利地变成国家政策而得以实现,美国则是一个直接由“实业家”治理的国家。独立战争后,“联邦的”政府也只限于东部的13个州,而更多未经开垦的地方则出于“无政府”的自然状态。在这种条件下,在独立以后的100年里,美国西部的新兴城市基本上是实业家建设并管理着,芝加哥、辛辛那提、丹佛等几乎所有的西部城市,都与奥格登、德雷克、拉里默等一个个鲜活的实业家的名字连接在一起。因此,在美国,古老的波士顿到西部大开发中兴起的城市,都是先有社会后有政府。尤其是西部城市,由于人们自己建设供水系统、排污系统、道路、桥梁和公园,热衷于兴办医院、大学、博物馆等公共事业和其他公共服务,他们便自己建立起市政府,以便争取州和联邦政府的资助。
研究发现,英国-美国的现代化是基于自发、自治的英国政治传统的一种转化,具有自下而上的特征。以商业阶层为代表的社会力量是驱动力,国家的作用是配合或保护商业阶层的利益。
(二)法国-德国-日本:官僚体系主导下的现代化模式
从组织现实主义看,德法两国具有高度的可比性。两个国家都是“战争制造”,因而主导制度变迁的主体都是国家的官僚体系,制度变迁的方向都是自上而下。更重要的是,法国的政制直接影响着德国的民族国家建设。
1. 法国。如果说中世纪英国的国家传统是“王在法下”原则下的有限君权,那么法国的国家传统则是“君权神授”原则下的无限君权,“太阳王”路易十四充分体现了在欧洲大陆和法国流行的“君权神授”思想。显然,一个强调的是社会的重要性,而另一个强调的国家的重要性。不同于英国国家成长中的“自发秩序”,作为现代国家的法国虽然诞生于法国大革命,但是法国国家形成的标志则是英法之间的“百年战争”(1337—1453年)。
战争制造了法国,而“战争制造国家”的一个副产品便是国家权力的绝对化。在百年战争后期,法国的等级君主制向绝对君主制方向发展。把绝对君主制推向顶峰的是红衣主教黎塞留、马扎然和“太阳王”路易十四。在黎塞留成为首相以后,在中央设立各部大臣,直接在首相的领导下决断日常事务,从而使贵族权力机构“国务会议”形同虚设。在对待地方政权上,虽然没有废除长期为地方贵族所把持的省长,但他把16世纪以来向地方派遣的临时性钦差大臣变为定制,称为总督。这样,中央大大地约束了地方的自治传统。
黎塞留所建立的中央集权制,有利于迅速地增加中央的财政,有利于国家的对外征战和争霸。为了保证三十年战争的最后胜利,黎塞留的继承人马扎然依然横征暴敛,马扎然之后的“太阳王”路易十四亲政,其亲政的54年间,竟有31年让法国处于战争状态。战争需要征税,而征税就需要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一套空前强大的官僚体系,结果必然是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中央集权制下庞大的官僚体系彻底地改变了传统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大领主、贵族和新兴的资产阶级共同效力于国王,并随时面临被撤换的危险。从阶级关系来看,在国王“分而治之”的策略下,法国各阶级之间的联合已被相互隔离甚至仇视所取代。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分离,使他们再也组织不起什么力量来约束政府,也组织不起什么力量来援助政府,使得貌似强大的政府在突然之间便彻底垮台。
法国大革命是法国历史的分水岭。法国大革命一方面清理着封建残余而更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政治经济上法国革命既是一场资产阶级革命,更是一场强化国家的革命,这不仅体现在政治上强化中央集权,在经济上创造了“纳入国家所有”,将神职人员和贵族的庄园财产“归还给国家”。政府权力的扩张和强化固然与革命时期的特殊背景有关,其内在的动力则是现代国家“理性”化过程。正是以集中的税收系统、垄断的暴力工具、现代的教育体制和有效的信息传播为基础,国家的汲取能力、渗透能力、动员能力和控制能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法国革命后国家权力的强化乃是国家发展趋势使然,革命则在某些方面将其推向了极致。托克维尔指出,“民主革命扫荡了旧制度的众多体制,却巩固了中央集权制”。革命导致的混乱使法国人更加渴求秩序,因而先后有拿破仑皇帝和破拿巴皇帝。在整个19世纪,中央集权制更加完备,社会各阶级依然依附于政权,法国并没有因为资产阶级革命而使资产阶级强大起来并主导国家发展,从而形成了马克思所说的自主性国家。马克思认为,波拿巴国家之所以能够摆脱工具性角色,取得相对于社会的自主地位,主要与两方面因素有关。一是法国的行政机构十分庞大,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严密控制着整个社会,而市民社会却相当软弱。二是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时期分裂的阶级关系为波拿巴国家赢得自主性创造了条件,使“行政权成为不可克制的权力”。
从现代民族国家的成长来看,英国和法国开创了国家转型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路径。尽管英国的渐进模式备受推崇,但事实上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走上了法国式道路。从这个意义看,法国模式的复制品远远多于英国。尤其对身处于“国际国家体系”中的后发国家,国内的阶级结构、国际的军事冲突都可能提供革命所需要的空间,而早发的革命进展情况无疑会影响到后者的行动模式和选择。
2. 德国。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意义上的国家,德国的历史比法国更短。三十年战争后1648年达成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标志着欧洲民族国家的诞生,但是,此时的德意兰则共有1789个拥有主权的政权。这种政治状况必然形成关卡体制,遏制经济增长。
面对政治上的四分五裂和经济上的关卡体制,德意兰要成长为德意志,军国主义道路似乎成为德意志民族的必然选择了。俾斯麦在19世纪中叶说的话同样适用于18世纪的德国:“德意志命运的难题之结,不能用执行双雄并立政策这种温和方式来解开,而只能用剑来斩开。”以国家主义为核心的普鲁士精神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塑造的,即军国主义、官僚体制和制定法。它们构成了德国成长中的三位一体的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路径,而这种路径所构建的“国家性”显然比法国具有更多的自主性。军国主义是实现国家主义目标的直接手段,官僚体制是支撑军国主义的制度结构,而制定法则是将官僚体制的制度和行为方式加以法律化和制度化。这种国家性一旦形成,德国的制度变迁就走上了“路径依赖”的道路,甚至形成了认知和行为上的“锁定”,之后的事件和行为更加强化了这种国家性。德国的工业体系比如铁路、现代企业是在国家的扶植下发展起来的,教育体系也是如此。国家“所向披靡,完全占领了一切阵地”。
3. 日本。“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宪制和法律体系基本上是德国模式的翻版,在此无需专论。
(三)俄国-中国:政党主导的现代化模式
当法国和德国还是等级君主制的时候,俄国,尤其是中国早已经是专制君主制了。因此,与法国和德国相比,俄国和中国的国家自主性更强。正是因为这些国家所特有的自主性,而当国家出现危机时,也就是支撑国家的官僚体制失败时,这些国家不得不由新的政治力量组织起来,取代传统的官僚体制。这个新型的政治力量就是政党。不但俄国和中国走上了这条道路,很多后发展中国家都不约而同地走上了政党主导下的制度变迁道路。
1. 俄国:国家自主性的丧失与政党—国家体制。与法国和德国相比,俄罗斯国家成长中的战争色彩一点也不逊色,且更有扩张性。当西欧人向海外扩张的时候,俄国人正在进行着横跨欧亚大陆的扩张。不断的扩张为俄罗斯的民族性格和制度留下了持久的标记,那就是为实现帝国梦想而奉行的专制主义。
早在彼得大帝(1682—1725年在位)之前,俄国贵族就是一个依附性阶级,专制主义国家已经形成。彼得大帝改革把俄国变成了一个彻底的沙皇专制国家。彼得大帝更进一步控制贵族,他规定所有成年男性贵族都有终身军职或文职服役的义务。服役成为个人和社会关系的基本规范框架,官阶等级成为贵族身份唯一的组织形式,贵族依附于沙皇国家。
由于依靠军队力量,军队受挫必然动摇统治者的统治基础;由于统治者与官吏的个人化关系,军事危机所导致的统治者的危机又必然导致整个国家组织体系的危机,专制政府难于把国家有效地组织起来,长期形成的国家自主性受到严峻挑战。
俄国的历史经典地演绎着这种因果性危机关系。成长于战争的国家当遭遇军事失败后,一个立竿见影的后果是政治统治的危机和国家自主性的丧失。1812年打败拿破仑和作为“欧洲宪兵”镇压1848年欧洲革命,使俄国俨然成为欧亚霸主。但是,几年之后,被俄国斯拉夫派所颂扬的保持民族伟大的专制制度却在克里米亚战争一败涂地。战争的失败促使沙皇进行废除农奴制的土地改革并推动国家的工业化。1905年日俄战争的失败不仅没有转移国内矛盾,反而进一步激化了国内冲突。沙皇别无选择,被迫实行立宪政体。但是,杜马是软弱的,沙皇依然是专制君主,完全控制着行政部门、军队和外交事务。
如果说1905年革命动摇了沙皇专制政府下的国家组织体系,第一次世界大战则使国家的组织系统陷入彻底的瘫痪之中。很快的战争失败使一个偶然的事件成为革命的导火索。1917年3月,沙皇既不能调动军队去维持秩序,也不能解散杜马。这意味着,沙皇已经没有维护其权力的手段,政府瘫痪了。因此,沙皇政府倒塌于一场没有策划的革命中,没有人预料到这场革命的发生。革命一发生,原帝国的许多行政机构,包括警察部门,纷纷土崩瓦解,革命中成立的临时政府依然不能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俄国开始处于无政府状态。
从1917年夏天开始,俄国的问题已经不是“应该由谁来统治”,而是“是否有人能统治,全国秩序是否能重新建立起来”。由于旧的社会基础的组织基础已经瓦解,重建秩序的唯一希望就落在正在争夺民众支持的各政党身上。此时,不拘泥于形式的布尔什维克提出了“和平、土地、面包、工人管理”以及“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得到了越来越多民众的支持。苏维埃不仅出现于城市,而且很快地出现于乡村和军队。
在无政府状态中夺取政权的布尔什维克的一个首要任务就是如何保卫政权并重建国家秩序。在保卫政权的斗争中,布尔什维克建立的党领导军队对于后来的国家建设很重要,即在红军中建立政治委员,形成一支纪律严明、中央集权的正规军队。不仅如此,党的组织还渗透到政治社会的各个领域,形成了“党治国家”体制。
2. 中国:从国民党到共产党。“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话语和政治宣示,更是中国民族国家建设和制度变迁历程的真实写照。
在走向现代化而需要相应的中央集权的时候,中央权威却开始消解。“太平天国”是中国政治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太平天国失败以后,满清政府不得不起用大批汉族官僚,清末地方政权基本上被汉人控制,清廷已成为一具空壳。由于汉人地方势力是以武力而坐大,这就为以后的军阀政治埋下了种子。因此,地方主义不仅削弱了后发达国家所必需的中央政府的权威,还因为地方势力之间的争斗而直接加剧了权力的人格化关系,并形成了政治的军人化,这是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大倒退。
到了北洋军阀时期,中国政治已经变成了“自然状态”下的“丛林规则”。“丛林规则”既是国家失败的表现,也是国家失败的根源。在“丛林规则”之下,支撑传统中国的两大支柱——道德基础和官僚组织系统——基本上瓦解了。面临道德和组织体系双重危机的中国处于总体性危机之中,中国需要新的政治力量去组织国家,并重建道德基础。在“总体性危机”中脱颖而出的国民党和国民政府,无论是在政治理念上还是在组织体系上,都比其他军阀更胜一筹。但是,蒋介石继承的政治遗产和面对的危机,一是各自为政的地方主义政治,这是一种危机性国家结构,使得国家的政策难于贯彻执行,两次土地制度的改革均告失败;二是蒋介石政权在重建国家秩序,比如乡村政权建设中,过度依赖土豪劣绅而导致的农民与基层政权的对抗和共产主义运动在农村的兴起,这是一种国家与社会的危机。
在双重危机中,本来是以政党来组织国家的国民党和蒋介石政权,演变为军权高于党权。这种军权支配党权、政权,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家建设与现代性成长产生了重大影响。以军权支配党权和政权,使得国民党难以以有效的意识形态来整合资源和组织国家,只能以就军阀式的私人关系形成对领袖的个人忠诚,使得国家的组织体系主要不是建立在政党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个人基础上。这样国家的组织体系就脆弱不堪,政权失去了原来“扶助农工”所形成的阶级基础,结果军事失败就是政权的失败。军治政权虽然对国家现代性成长起了一些作用,但无力从根本上应对国家面临的总体性危机。
在总体性国家危机中,政治的道德基础丧失了,官僚组织系统不能有效形成,而军队主导的政权因缺乏阶级基础也归于失败,历史把组织国家的选择交给了中国共产党。鉴于旧军阀以个人关系为纽带而走向失败的教训,并借鉴苏联红军以党治军的经验,中国共产党在军队的各个层级上建立了严密的党组织,形成了“党指挥枪,而不是枪指挥党”的党军关系。共产党极具魅力的意识形态宣传所形成的强大的对社会的政治动员能力,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所形成的军队的高度组织化和战斗力,使共产党最终夺取政权,历史性地成为组织国家的主导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以党的一元化领导为原则的国家组织体制,改变了过去一百年中国“一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把新中国有力地组织起来,从而形成的强大的动员和组织能力能够满足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需要。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