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夯实农业农村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后,将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尤其是加快中国式农业现代化进程。如何在中国式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加强法治化建设,营造法治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中国农业高质量发展与中国三农法治现代化具有重要价值。基于以上目的,湖北省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决定拟于12月22日至23日举办2023年年会暨“中国式现代化与‘三农’法治发展”高端论坛。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议题:中国式现代化与“三农”法治发展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国式现代化与“三农”法治发展的法理阐释”;
2.农业强国建设中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及其完善研究;
3.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4.粮食安全、种业安全的法律问题研究;
5.农村土地制度法治化改革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
6.农业科技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农民全面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
7.碳达峰碳中和中的法治化保障研究;
8.金融发展权与农业农村金融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9.绿色金融促进乡村生态振兴法治保障研究;
10.乡村数字治理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共建共享机制研究;
11.中国式农业现代化与农业行政执法、司法与法律服务实践研究;
12.中国三农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与典型案例研究。
主办:湖北省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
承办: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
1.会议时间:12月23日(全天)
2.省外、武汉市外与会人员报到时间:12月22日
3.武汉市内与会人员报到时间:12月23日
会议地点: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主会场地址:华中科技大学梧桐语问学中心明德厅
分会场地址:华中科技大学一号楼
1.论文题目围绕会议主题自拟,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创新性,观点鲜明、论证充分、逻辑清晰。
2. 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字数不限。行文规范按照《法学研究》或《中国法学》要求执行,请在论文脚注中注明作者名称、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评论文。
3.论坛将对论文进行评审,评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
(注:也可提交政策建议书)
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餐费。参会者需自行承担住宿费及交通费。
1.请参会代表于12月10日前将参会论文(请将文件命名为“选题所属分议题标号及名称-论文题目-作者名称”)及参会回执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湖北省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邮箱:hbnyncfzyjh@163.com。
2.会务联系人:
陈鹏飞:15871456895
杨 骏:15902791865
李左丞:13164387170
湖北省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