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能者为师”
推介共享工作的通知
团委、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开展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推介共享行动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43 号)、《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4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介共享工作通知如下。
团委、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智慧助老”“能者为师”推介共享工作,争取入选全国推介共享资源。“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优质教育培训项目、优质课程资源三个项目,每个项目团委、各二级学院分别报送不少于1个。“能者为师”特色课程,要围绕10个主题,每个二级学院至少选报1个。以上项目于12月18日前报送。社区教育实践创新项目,要围绕10个主题,团委、各二级学院分别报送不少于1个,并于11 月15日前报送。
各类表格、微课和视频资料要一并填报制作,按要求审核盖章后报送。同时请团委、各二级学院分别指定一名工作负责人与我处对接联系。
联系人:敖日格勒,联系电话:4909856 15849117983
附件一:《关于开展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推介共享行动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43号)
附件二:《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助老”优质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44号)
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中心
2021年11 月8 日
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能者为师推介共享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