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8〕105号)要求和我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内电信院发〔2018〕54号)具体安排,现将我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鹏宇
副组长:王生铁
成 员:张涵义 刘友仁 李铁衡 孟庆新
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刘友仁兼任。工作人员由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选派。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zp.imeic.cn)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于2018年11月21日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3张一寸彩色近照,《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截图打印 )。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四)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需求表》为准。
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由单位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将结果向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八)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时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讲授时间为每人25分钟,回答考官问题5分钟,共计30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总计30分钟。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试讲范围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试序号和试讲内容,按面试序号在备考室进行90分钟的试前准备。其中专任教师1岗位选取严蔚敏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数据结构》中的内容试讲。专任教师4岗位选取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编写组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的内容试讲。试讲采用传统教学方式进行,不使用多媒体设备。
(四)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规定,考官组由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副处级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3人从院内相关专业副处级或副高级以上人员中选定,其他4人聘请其他高校相关专业的副高级以上专家担任。
(五)面试时,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六)应聘“蒙汉兼通”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
(七)面试的时间与地点
1.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11月25日上午8:30--下午17:30进行,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场。
2.面试地点设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B座(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大学城学府路)。
(八)面试程序及要求
1.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程序,由工作人员向应聘人员宣读《候考须知》。
3.面试开始前,主考官主持对考官进行培训;考场监督员宣读考官守则,与考官签订保密协议;考官熟悉考题内容及答题要点。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的面试成绩为考官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面试成绩表须由计分员、监督员、主考官分别签字确认。主考官宣布成绩后,应聘人员在引导员的带领下,离开考场。
5.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使用的命题、《考官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面试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都要进行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同时,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面试,凡考官或工作人员与面试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须按照规定回避。
(二)本单位招聘工作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全程监督。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要求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
0471-4909843 0471-4909842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举报电话:
0471-4909840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监督电话:
0471-2856813 2856814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
0471-694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