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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11-14    浏览次数:

    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由副院长分管领导医务室工作,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协助领导工作。

    2、遇有疑难危重病员不能确诊者,应及时送往上级医院。

    3、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要求简明扼要,准确完整。

    4、门诊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建立传染病隔离室,并做好疫情报告。

    6、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7、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期间卫生防病的宣教工作。

    8、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9、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后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