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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具劳务发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7 浏览次数:
内电信院计财(财务)发[2020] 1号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规范支付校外人员劳务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
际,从本学期开始,要求所有涉及校外人员提供劳务的业务, 报销时
均需提供正式的劳务发票。
一、 需提供发票的应税劳务项目
1.学校《培训管理办法》和《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中涉及
的劳务项目
2.其他劳务项目
二、开票所需信息
1.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121500004600222007
3.单位地址、电话: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大学城
0471-4909987
4.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亿峰岛支行
155600267217
5.项目名称:根据提供的具体应税劳务项目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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