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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作者:高伊娜发布日期:2021-11-10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了解和把握基层党组织2021年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结合巡察反馈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巡察反馈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

二、督导检查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督导检查内容

1.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3.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

4.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情况;

5.校内巡察整改情况等。

四、督导检查组组成

学校成立联合督查组,由党政办、组织部(统战部)、纪检处、宣传部分别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五、督导检查形式

督导采取实地查阅材料的方式进行。

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