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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度

    政策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制度

    发布者:郑而进  时间:2020-07-08 09:26:39  浏览:

    1.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十类标准,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材料。着重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主动送交干部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和联系制度,及时送交干部档案材料归档。收集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0完备。需经组织审查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干部档案。

     

    3.凡不在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退回或者销毁。

     

    4.干部归档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规格的办公用纸,左边留25mm装订线,各类文件要求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5.干部档案材料形成后,必须在一个月内送交组织、人事干部档案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