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处室、附属中专学校: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育司函〔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推荐符合条件的我校优秀教师,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学校将择优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1人参加评选。
各部门需在5月28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人员的《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2)及部门推荐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处422办公室,其中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邮箱发送给人力资源处杨曦(联系电话:4909824)。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