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20】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申报评选类别有“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和“自治区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2.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见附件1(内教发〔2020〕3号文件)。
3.评选程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民主推荐审核,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
4.报送材料:
①各类奖项的审批表一式1份,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各类推荐对象汇总表(Excel制作)。
③先进事迹材料由部门负责撰写,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等。字数控制在1500以内。
上述材料均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协同办公邮箱。
5.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9日(周五)17:00。
请各部门仔细阅读文件,积极宣传组织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学校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杨曦老师 地址:行政楼422室 电话:0471—4909824
人力资源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