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开展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白洋  时间:2023-10-18 20:50:51  浏览:

内电信院校企函﹝2023﹞3号

关于转发《开展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开展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试点

1.申报主体。由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牵头,联合行业部门和企业进行自主申报。

2.试点内容。组织同类型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汇聚产教资源,推动校企共同制定教学评价标准,开发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能力项目,研制推广教学装备。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广泛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支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

3.试点方向。主要包含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门类,优先选择对接自治区16条重点产业链的农业、畜牧业、能源电子、电力装备、生物医药、有色金属矿采选等行业。

(二)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

1.申报主体。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包括企业实践中心和校级实践中心两类,企业、学校均可申报。

2.试点内容。主要围绕服务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开展实践中心建设,主要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能够体现开放性,实现区域共享。

二、工作要求

(一)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建设是深化我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参与并认真开展申报。各牵头学院申报后,要提交试点申报建设方案,由学校组织评选,确定建设学院和单位。

(二)试点建设学院和单位确定后,各牵头学院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参与单位议事制度,积极与政府、院校、企业、科研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到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共同实施。要多措并举筹集建设资金,保证试点各项任务有序推进,确保试点质量。

(三)各试点建设单位要加强经验总结凝练和宣传推广。通过试点建设,探索切实可行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渠道和路径,以点带面推动全区职业教育增强适应性,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每个二级学院至少要申报一个试点项目,可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试点、企业实践中心、校级实践中心三类中任选。

2.各二级学院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试点、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申报建设方案(word版)请于3月21日下班前报送至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中心白洋协同邮箱。

附件:1.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试点申报汇总表

2.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申报汇总表

3.试点申报建设方案框架

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开展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