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 部门首页
  •   >   规章制度
  •   >   正文
  •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11-14    浏览次数: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学院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爆发时间时,学院按照《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突发饮用水污染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二、学院饮用水、生活用水及其自备水源,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严禁在水源30米以内,堆放杂品、垃圾或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任何物品。

    三、保温桶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开水房、食堂、超市桶装水,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保持供水地点、器具的环境卫生,定期清洗、消毒;

    3、索取、送检和保存相关水质数据,并定期检查。

    四、生活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供水管材、管件必须清洁,卫生。

    2、水质符合《生活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

    制度并予以落实;

    3、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应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五、加强饮用水、生活用水的常规管理

    1、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院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院使用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3、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4、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二O一三年七月四日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后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