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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电信院组统发〔2020〕18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内组办字[2020]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2019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特制定《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方案》,经请示校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执行。
附件: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方案
中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组织(统战)部
2020年7月5日
附件: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做好我校2019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开展时间
随机抽查核实工作于2020年8月底前集中开展完成。
二、实施主体
随机抽查核实工作具体由校党委组织(统战)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随机抽查核实的对象范围及比例
随机抽查核实的范围:学校2019年度符合报告范围要求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处级领导干部共60人。
随机抽查核实比例:按照中组部抽查比例要求为10%。
四、确定随机抽查核实对象
通过“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兼容版)V1.0”随机抽取6人。
五、转交基本信息
2020年7月8日前,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信息查询委托函》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对象基本信息表》(纸质和电子版)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进行查询。
六、进行信息比对核实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查询结果,由校党委组织(统战)部将信息查询结果与处级干部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逐项比对。如发现不一致的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进一步核实工作。
七、随机抽查核实结果处理
校党委组织(统战)部将抽查核实结果上报校党委,对核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一致的处级干部,由校党委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做出认定处理。并于2020年8月底前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备案。
八、有关要求
1.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是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监督的一项实质性的重要举措。请各党总支、各部门及随机抽查核实对象要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2.参与抽查核实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对抽查核实工作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随意扩散。